【情人節限定 2──大數據寫作練習 】
───結婚有禁忌,離婚也要挑日子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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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曆七月迷信多,大多無傷大雅,但結婚人數驟降,婚紗和喜宴業者卻有切膚之痛。
過去十年,台灣每年結婚登記的人數波動不大,平均30萬人,締結15萬對佳偶;惟2009年因是孤鸞年,結婚人數遽降到23萬人,較前一年度減少24%。
但比起農曆七月的威力,孤鸞年也算不得什麼。
台灣每月結婚登記的人數,波動較大,但大約都在1萬對上下;然而,2016年8月結婚登記下降到5671對,較7月的10517對,大減近46%,可見農曆七月的威力。
農曆七月過後,2016年9月結婚對數:12186對,較8月增加115%。
奇怪的是,平平是台灣人結婚,但與外國人聯姻,卻一點也不受農曆七月的影響;無論是與中國人、越南人或日本人結婚,每個月的登記案件都很平均。
是說,好事不怕多磨的喜事,可以慢慢從容籌辦,但相煎不怕太急的離婚,也要挑日子嗎?
還真的有。
台灣每月離婚登記的人數,約在4500對上下,波動比結婚平緩許多;彷彿大家說好的,這個月你離婚,下個月我離婚──2016年10月4756對離婚、11月4631對離婚、12月4628對離婚──深怕律師業務起伏太大。
但2017年1月卻下降到3772對離婚,較前一個月減少18%;2月,離婚對數也克制在3965對。
感情勉強不來,但作子女的,往往也會顧念年邁父母的感受,帶孫子孫女回老家給阿公阿嬤看看,闔家團圓強顏歡笑一番,過完春節再離婚吧!
2017年3月,離婚對數:5061對,較2月增加28%。